青島偵探:收集櫥柜證據時應該注意什么?
根據我們的證據規則,證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在訴訟中得到法院的認可:
1.證據需要具有相關性
證據的相關性意味著證據必須與案件中待證明的事實有內在聯系。也就是說,只有有助于確定事實的事實才具有法律意義。
具體到酒店房間記錄,與其中一方的婚外情之間僅存在間接聯系,不能直接證明夫妻一方與他人有婚外情或婚外性行為,因為酒店房間可能被用于婚外情,也可能被用于工作出差時,以及可能被用于工作談判。
2.證據必須客觀真實
證據的客觀真實性是指作為證據必須客觀存在的事實材料。這就要求當事人在提供證據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實的證據,不得偽造、篡改證據。在離婚糾紛的情況下,夫妻一方獲得的酒店房間記錄往往是通過公安系統內部關系或社會調查公司獲得的,因此此類酒店房間記錄通常不是由單位蓋章出具的,所以這樣的酒店房間記錄要證明證據的客觀真實性存在一定的難度。當然,如果一方可以在沒有公司印章的情況下,根據酒店房間記錄向法院申請調查令,那么根據調查令獲得的酒店房間記錄將是客觀真實的。
3.證據必須合法
證據的合法性是指作為案件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符合法律存在形式,獲取、提供、審查、保存、證明、質證和其他證據的適用程序和程序也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事實上,收集這樣的證據并不容易。有必要注意方法是否合法以及證據是否具有證明力。由于此類證據通常被隱瞞,實際訴訟中的無過錯往往是由于證據收集不力,導致法庭上的證據不足,無法達到離婚訴訟中要求賠償的目的。最好的方法是盡可能多地收集各種證據,形成一個強有力的相互反對的證據鏈。